关于2021-2022学年第1学期评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日期:2021年11月22日 09:53阅读:次 各本科教学单位: 根据《重庆工商大学课堂评学管理办法(试行)》(重工商大〔2010〕44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本学期的课堂评学工作。课堂评学工作分任课教师组、本科教学督导督察委员组、管理人员组三个组分别进行。 一、管理人员组 学生处负责学生工作系统管理人员的课堂评学工作。评学具体安排由学生处另行通知,请于12月15日前将评学结果汇总统计报评估办。 二、本科教学督导督察委员组 评估办具体负责本科教学督导督察委员组评学工作,由督导委员在课堂教学质量评估中随机进行。 三、任课教师组 评估办具体负责任课教师组的课堂评学工作。课堂评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学范围 1.参评课程:除通识选修课、重/辅修课、公共体育课外,本学期其他所有以课堂教学形式授课的课程。 2.参评教师:本学期全校所有讲授上述参评课程的任课教师均应对其教学班学习状态进行评价。 (二)评学形式 任课教师评学采用网上在线评价方式。请教师通过以下路径填写提交评学表:登录新教务系统——教学考评——教学评价——教师学风测评(呈现的所有本学期上课课程均需要评价)。 (三)评学时间 11月23日—12月10日,请各位任课教师务必在规定时间登录新教务系统完成网上评学工作,超过时间系统将自动关闭而无法进入。 (四)评学组织 请各学院应做好对评学工作的组织和宣传。请各位任课教师认真、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学班学生的课堂学习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评学。 评价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评估办联系,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62768449。 特此通知 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办公室 2021年11月22日 上一条:正版软件核查客户端软件下载 下一条:i-ctbu安卓下载 【关闭】